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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第 2 章 ...

  •   又是一年杨柳绿,融融暖风吹在陌上,也吹动墨同尘捧着的那束玉兰花枝。

      花瓣洁白如玉,和墨同尘脸上挂着的浅笑一般温婉。

      “好看吗?”他眉眼弯弯,抬头问面前人。

      “嗯。”那人点点头,帮墨同尘理平被风吹乱的发丝,眸底一如既往温柔。

      只是这份温柔多了丝不易觉察的哀伤,至少墨同尘还没觉察到。他正满心期待眼前人带他去山那边的断锋崖。

      见对方迟迟未动,他扯住眼前人衣袖:“走呀!我们现在就去,你答应过的。”

      “抱歉,阿尘。”那人站在原地未动,覆在墨同尘手背的掌心,却猛地一沉,“我,怕是不能陪你去了……”

      “为什么?反悔可是要受惩罚呦!”墨同尘眉宇期待不减,笑盈盈“威胁”着那人。还想开口撒个娇,眼前人少有的痛苦表情让他大为吃惊。

      墨同尘循着眼前人的目光低头看去,自己手上的木兰花枝,不知何时换成了一把弦月刀。

      刀刃,则完全没入那人胸膛。

      墨同尘还没完全理解眼前这一幕,一股暖流从刀刃没入的胸膛喷溅出来,溅了墨同尘满手满身。滚烫、猩红的颜色,如火焰炙烤着他,瞬间顺着皮肤漫延全身,烫得他整个人瑟缩发抖。

      天空刺目,亮得人眩晕。

      血,滚烫,咸腥,淌了又淌。墨同尘早乱了心神,胡乱伸手去堵,汩汩鲜血却漫过指缝,越流越多。胸襟、衣角,乃至脚下草地,猩红一片。

      忽然眼前人变成凋零的残瓣,猩红一点,被陌上风吹起,朝着断锋崖坠去。

      墨同尘发了狂。拼命追着,双腿却像被抽离出去,整个人困在原地。他跪爬着,爬过猩红血泊,爬过粗粝石崖,看着那残瓣越飘越远,渐渐没了踪迹。

      “……不!”

      墨同尘张着口,疯了似地想大喊求助,奈何喉咙像被灌满铅,无论如何嘶吼,半个音也发不出……

      陌上疾风继续吹,将鬓发胡乱吹到眼前。发了疯的墨同尘,再寻不见半分那个人的影子。

      “公子!公子醒醒!是不是又做噩梦了。”

      墨同尘奋力伸着手。再伸远些,会不会就抓住了?再追近些,会不会就落不下断锋崖?

      冰冷的手指陡然碰到一只温暖的手,如救命稻草,墨同尘忙一把拉过,紧紧握进怀里,口中唤着那人的名字:“别走,别走……”

      一叠声的“公子”,将墨同尘带回现实。

      来人是小厮阿禾。

      一点烛火在床前亮起,灯影幢幢爬上-床榻帷幔。墨同尘胸口剧烈起伏,尚未从梦境中平静不下来。冷汗浸湿发丝,贴缠在脖颈,梦中清醒过来的墨同尘睁着双眼,空洞地看着不知是幻是真的当下。

      梦境中的委屈、懊悔,甚至愤怒都太过真实,真实到五年前他将刀刃插入那人胸膛的一幕,仿佛还在眼前。

      *

      清晨阳光洒上淇州郊外的水面。

      柔和碎光隔着薄薄一层水汽,荡进颜端深棕色眸底时,他一身玄色窄袖束腰劲服,在水流入江之处,迎着柳风停下来。

      今天颜端来取“落雨观花”的食材——鲥鱼。

      春风吹皱水面,粼粼碎光洒了半江。淇水平远静谧,鸟雀啁啾声中,用跳跃光点遮掩住那水下的秘密。深藏水底的世界,凶险、旖旎、肥美、还是丑陋?颜端说不清。

      暗蝠纹短靴踩在回春的大地,草丛上拖出一条边缘朦胧的影子,颜端静静盯着水面,就像研究自己那探不到底的前半生。

      鲥鱼再晚半个月才最肥美,但颜家老爷子这口气能否等那么久,可就难说了。他至死挂心的“落雨观花”,与那半册菜谱会不会有关联?
      还有,自己为什么会有这半册沾血的菜谱?此前的自己,到底岁月静好,还是波涛汹涌?

      这片水域偏远,四下无人,几只莺雀穿柳扶风地嬉闹。颜端看了看日头,视水流状况,抬手取了几片柳芽朝江中撒去。叶片随水浮沉。

      这就算下过饵料了。

      颜端利落地收回手,微黏的树汁沾在指尖,他下意识揉搓指腹,草木气息裹着淡淡的苦涩直冲鼻息,让他有股似曾相识的恍惚感。

      他没有多想,随手折了段柳枝,控住两端拿捏力度反方向拧着。柳皮与柳骨分离,慢慢抽出柳芯。稍做修整,一只柳笛便闲闲握在指间。颜端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做,一切顺理成章又水到渠成,大概此前也常做吧。

      柳笛轻触唇边,刚想一试音色,江中为饵的柳芽有了动静,上下浮沉,伴着唼喋之声。

      鱼,上钩了。

      瞳孔微缩,颜端抬手腕部轻旋,一条柳枝折在手,同时脚下一个飞步直冲江心去了。

      水边站着两只白鹭悠闲啄食,被这突如其来的飞影惊了一跳,修长的脖子从水中举起,黑色喙中新捉的青色小蟹,还在伸出细腿猛力挣扎。

      白鹭豆目圆睁,还没来得及仰脖吞咽,嫩绿柳条穿着两条扁首燕尾的鲥鱼,便被稳稳拎上了岸。

      颜端轻盈地落回岸边,蝙蝠纹短靴底干爽依旧,未染一滴江水。

      鱼肥藤绿,他就手中看了眼“落雨观花”的食材,银鳞丰润、风姿绰约,果然名不虚传。都道鲥鱼味鲜至极,美则美矣,一则多刺,二则鳞下之脂难于烹制又弃之可惜。“落雨观花”的烹饪手法则完美弥补了这两处美中不足。

      鲥鱼去刺斩碾成泥,而后塑成芙蓉状盛盏;鲜亮透润的鱼鳞用丝线串起,悬在芙蓉鱼盏之上。泉水沸蒸之时,鳞片油脂凝结成为雨滴,滴滴坠落花心,形成落雨观花之境。鳞脂与鱼肉彼此交融、相互成就,赏心悦目的同时,也呈现出一道人间至味。

      颜端正琢磨着菜谱上的做法,缀在柳条上的鲥鱼猛地翻肚一挺。眉心不由得微微蹙起眉心,他不喜欢这种不守规矩。蜷起食指,在鱼目中间轻弹一下,两条食材便如两片新撷的莲花瓣,柔顺地挂在了柳条上。

      既然死是宿命,逃不脱,躲不掉,那痛快地抵达,未尝不是最大的仁慈。

      当然,颜端无意于“仁慈”等这些虚妄的标签。身体记忆告诉他,关于死,他很有经验。小到螳螂,大至虎兽,甚至是人。

      尤其是人。

      颜端承认,与人周旋,他很不擅长;他却擅长——

      取人性命。

      晨光熹微,回去的路上,行人三三两两多起来,有往来商贩,也有行走剑客。面具后的颜端,一如既往打量走向自己的每一个人。

      他确实擅长杀人。颜端自己也承认。只需一眼,他就能根据对方体型量级等,快速确定最佳毙杀方式。

      比如迎面走来的这位行者,身矫体健,适合暗器远攻,三丈之内瞄准眉心,寸许银针一枚,便能使其直接倒地,干净利落又隐蔽,防不可防。

      前方走路大摇大摆的屠夫,身宽体胖横肉都长到了脖颈,背后偷袭最佳。瞄准枕骨下方一记闷拳,或者握住颈椎第二块骨头用力掰折,也可以当即毙命。

      至于路旁亭内歇脚的几人,擒贼先擒王,若要动手,先从侃侃而谈的那位开始。利刃出鞘划开颈侧,顿时就能鲜血喷涌、红光满地,这种骇人场景可以对同伙造成威慑,给自己留有更多出手时间,一并绞杀。

      颜端不喜欢颈侧,他厌弃那种血溅满身的混乱感。

      当然,掌握技能与动手变现,是两码事。颜端知道一旦自己出手,必有命丧,所以他很少出手。

      至少自己能追溯到的记忆中,他还没出过手。

      回到食肆,小厮迎上来将鱼接过去,说侯府一早又派了人来,问这两日可否进菜。又称其他接了帖子的食肆酒楼也都忙起来,准备好好借此事扬名一把。

      “嗯。”颜端微微颔首,算是知道了。他交代人去准备丝线、山泉水等物。落雨观花的食谱他熟之又熟,但这也是第一次回,他要先私测一次。

      小厮关门去之前,忍不住又埋怨两句:“那侯府惯会势大欺人!公子不在,上回来的那位世子跟班颐指气使,好好耍了一通威风才走。还撂下话,说若是我们做的不合老侯爷口味,定会拆了我们的铺子。”

      狐假虎威而已,颜端不置可否。

      拿着空如白纸的前半生,他逐渐养成了自己独特的识人方式——三招之内可否解决。不确定接近自己的是敌是友,那就一律疑罪从有。若此人三招之内能解决,那便是“安全”的,可以允许对方靠近。而那侯府小厮,自是连被衡量的资格都没有。

      这种碾压众生的本事,并没有让颜端安心。有根看不清的弦,始终绷在那里,断掉便是致命一击。

      打发走小厮,颜端从怀中取出新制的柳笛,小心吹出几个音符,然后开了枕边的檀木方匣。里面并排躺着四根柳笛,早已干枯。每年柳条抽穗时,他都会做一支。当然,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。

      颜端转动手腕,体内功力浑厚内敛。他不确定自己这双手曾沾过多少血、攒过多少命。但他清楚,胸口那一刀若再深分毫,今天的阳光便晒不到自己身上。

      能近得了自己身的人,这五年他还没遇到。行刺之人将刀刺进自己胸膛,必定是个江湖高手。高手已经出手,为何偏偏又差了这分毫?

      这个问题,颜端始终没想明白。

      他重新翻开那半册食谱。五年前他在水涧碎石之上被人救起,身上除了这半册食谱,再就是胸膛上剜心一刀,其他什么也没留下来,包括记忆。

      剔鳞成串,是个细致活。颜端不会捋丝走针。缝合伤口,他还是擅长的。当初胸前伤口极深,血肉外翻,很是骇人,救他之人胆怯,是颜端侧卧撑在榻上,一针一针亲手缝合。

      粗陋骨针引着粗糙麻线,穿过渗血皮肉,扯起发白的创口一面,与刀刃切开的另一面强行贴合。因为刚醒来,腕间力乏,缝制的切面未能全然对齐。颜端看着略有参差的缝线接口,摇摇头,复又将麻线一一扯开。粘连血肉的绳线已被浸红,从血肉中一寸寸抽扯出来。

      直到缝合口符合了那奇怪的“齐整”要求,颜端方捡起巾帕擦了擦额间的如豆冷汗。

      油灯光线昏黄明暗不定,整个过程像在虔诚缝制一个被诅咒的血祭。

      惊得立在一旁救他的小猎户嘴巴张张合合,却什么也说不出,险些以为是活阎王下凡历劫。不然好不容易缝好的渗血伤口,正常人谁会再将绳线活活撕开?而且,全程连眉毛也没皱一下。

      串鱼鳞,自然不在话下。

      洁润鳞片捏在骨节分明的手指间,新缫的蚕丝跟着银纸细针,片片居中穿过。迎着方胜纹木窗格进来的日光,青色瓷盘上托着的九条鳞串,薄似蝉翼,透如冰玉,翩若鹤羽。

      颜端瞥了一眼,未做评论,不挑刺就是对自己的作品还算满意。他继续将鱼肉去刺切成寸许小块,而后手持两把错银铜刀,将其细斩成泥。

      落雨观花这“花”,便是将鱼泥塑成芙蓉花状。鲥鱼肉泥,洁如雪、绵如纱,盏盏芙蓉沁出晶莹的柔粉。

      溪柴火软,泉水沸腾,炉灶底偶尔传出细小的“哔拨”声。

      花盏上屉,其上悬挂成串鱼鳞,一派清亮透润,齐整守序。随着光线游走,鱼鳞闪出珠贝柔光。蒸汽上裹,鳞间精华缓缓凝聚、颗颗坠落,滴入鱼盏,滋润着花圃中的朵朵芙蓉。

      这次落雨观花的私测,是成功的。但颜端并不急着送去庄府,他在等。

      等一个时机。

      浓淡相宜的汤汁裹住鲥鱼精华,肉质绵软,入口即化。颜端搛了一朵芙蓉花,未入口便觉清香扑鼻,随着花瓣在齿间融化,鲜味开始慢慢溢开,每一口都变幻着味觉体验,如潮涌,一波接一波带给人极致的满足,最后还露出些柳芽的清新,令人回味。

      这是五年来他第一次尝落雨观花。那一抹柳芽余韵,莫名勾起心间那尘封的血痂一角,胸中莫名跟着酸楚起来。他自认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,近日却每每心神不静,或许这是失忆前自己熟悉的味道,或许这道菜真的能让自己找回一些线索。

      颜端放下筷箸,走到窗前,听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,鼎沸人声或许不能让自己静下心,至少可以绊住自己的思绪不去乱想。当然,他不知道的是,鲥鱼香味,也传到了此时正路过门前的墨同尘鼻中。

      墨同尘看了眼门上悬挂的小小匾额“尘端食肆”,心跳却快了一拍。

      自己刚到淇州没几日,这家食肆更是没来过,怎么会有种莫名的熟悉感?随着隐约闻到的鲥鱼香气,那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棉团越攒越厚,抵压在胸口。

      墨同尘觉得自己有些透不过气,他扶了一把身旁的小厮。

      小厮见墨同尘方才盯着这家铺子出神,还以为是乏了:“公子饿了吧,要不咱进这店内试试菜?公子,你的手疾……”

      “无妨,许是昨晚没休息好。”墨同尘稍稍站稳些,看了眼不由自主开始颤抖的手,扯起衣袖遮住。

      又是一年杨柳吐绿,若是他还在……

      墨同尘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没来由地想起那个人。

      街上人来人往,背负着各自的世界行走。同是人间寄游客,有的人满脸期待,有的人则闲适自在。自己呢?墨同尘眼神沉了沉,嘴角泛起一丝苦涩,竟然还在想着那个死去了五年的人。

      墨同尘此次来淇州是拜师求学的。他摸了下胸前的拜帖,示意小厮继续向前。今天是要去学堂拜见先生的。

      两人已经走远了,墨同尘突然又回头望了眼“尘端食肆”的方向,像有什么东西丢下了。

      袖中的手,也抖得更厉害了些。墨同尘狠命攥拳,恨不能掐出血来,但终究控制不住不宁的心绪。

      若他还在,自己还会与他同串鲥鳞,教他柳笛的做法吗?

      若他还在,那把弦月刀,还会再次插入他的胸膛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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